为加快推进我市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,以健全发展生态为导向,以壮大产业规模为目标,着力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种 机器人研发总部基地、机器人应用创新高地,特制定如下支持政策。
一、大力发展新项目
1.支持机器人产业招商。对“世界 500 强 ”“ 中国 500 强 ” “ 中国民营 500 强 ”“中国制造业 500 强 ”、国资委监管目录上 的央企,以及营业额超 50 亿美元(前三年平均数)的跨国公司、 中国独角兽企业、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、国家专精特新“小 巨人 ”企业,在唐山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且首次投资建设机器人 研发制造实体项目的,经认定后按照固定资产给予落户奖励,固 定资产投资超过 1 亿的,按照 1%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;
以上企业在我市设立或联合设立创新机构,开展数字机器人研发 活动的,年度营业额超过 5000 万元后,一次性给予 500 万元支 持。对其他投资总额大、产业关联度高、带动性强的重大机器人 项目,采取“一企一策 ”“一事一议 ”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。
2.支持技改项目。鼓励引导传统行业企业投资机器人产业项 目,鼓励支持现有机器人企业扩大再生产,发展新项目。对总投 资 2000 万元以上的机器人产业技改项目,按照设备投资额的 10% 给予奖补,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。
二、强化科技创新
3.支持企业研发创新。对企业引进联合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 开展重大技术研发的,优先推荐列入省科技计划,争取资金支持。 对新认定的国家、省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产品,分别给予一 次性 50 万元、20 万元奖励。对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强度 5%以上, 上年度自有资金研发投入 100 万元以上的“专精特新 ”机器人企 业,按照实际投入额,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 10%的补助,单个 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。
4.支持创新体系建设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重点 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、产业技术研究院、企业技术中心、工程 研究中心、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,按照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 的级别分别给予最高 1000 万元、100 万元、10 万元奖励补助经 费。对企业与“双一流 ”建设高校在唐共建(或“双一流 ”建设 高校独立建设)机器人产业研究院,并经市级部门认定或挂牌, 且每年度与唐山本地企业技术转让或技术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 达到 500 万以上的,按照合同实际发生额的 10%给予支持,每年 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。
5.支持科技成果转化。对企业从国务院及各部委直属的科研 院所(具有独立法人资格)引进技术,按合同当年实际支付技术 交易费用的 50%进行奖补,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。
6.支持质量品牌建设。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、提名奖、省
政府质量奖、省质量效益型企业的机器人企业,分别给予 100 万 元、50 万元、20 万元、10 万元奖励。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、 中国商标金奖的机器人企业给予 50 万元奖励。
三、做强既有企业
7.支持龙头企业引领发展。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 2000 万元规模的机器人企业,给予企业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8.支持中小企业做精做优。对当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 给予10 万元奖励,对当年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5 万元奖 励。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 ”企业和省级“专精特新 ” 中小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、10 万元奖励。对新获评国家级制造 业单项冠军企业、单项冠军产品的,分别给予 100 万元、50 万 元奖励,对新获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、单项冠军产品的, 分别给予 20 万元、10 万元奖励。
四、强化人才招引
9.支持领军人才引进和培育。对于新柔性引进的 B 类以上人 才,与我市机器人产业开展项目合作,并签订详细的合作协议, 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的,经专家评估认定,按完成合 同金额的 50%,给予用人单位每个项目最高 100 万元的奖补。柔 性引进的人才,对每年在唐工作 6 个月以上的,视同全职引进; 每年在唐工作 3 个月以上不足 6 个月的,享受待遇“减半 ”政策; 柔性引进人才在唐工作期间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。
10.支持企业加强人才招引。在“独角兽 ”“ 瞪羚 ”“专精 特新 ”、单项冠军、隐形冠军等机器人企业中每年遴选人才工作 成效突出的,除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外,每家给予最高 50 万元人 才引进培养奖励;每年遴选先进技术创新团队和市场前景好、经 济效益高、产业带动力强的创业团队,每个团队给予最高 100 万 元项目经费资助;以上两项不重复奖励。推荐引才数量多的机器 人企业入选引才优胜单位,最高奖励 100 万元。
11.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。对全职引进和培养获得世界 技能大赛金、银、铜奖的团队或个人,分别给予 50 万元、30 万 元、20 万元奖励;对全职引进或培养获得“ 中华技能大奖 ”“全 国技术能手 ”(通过评选)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,分别给予 30 万元、10 万元奖励。采用“企业点菜、政府买单 ”方式,用人 单位根据自身发展提出人才需求,政府负责统筹实施,对符合条 件的,按“订单 ”为企业提供提供人才招聘、培训、上岗“一条 龙 ”服务,并承担全部费用。邀请与我市机器人产业关联度高的 高校在唐设立实习基地,师生来唐考察实习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 由财政给予补助。支持建设机器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,对获得 市级认定的基地一次性给予 150 万元补贴。
五、强化金融支持
12.发挥基金撬动作用。在省机器人产业母基金的带动下, 谋划设立总规模不低于 50 亿元规模的机器人产业基金,加大对
机器人领域初创企业投资力度,支持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成果转 化。
13.支持中小企业融资。对拥有发明专利的中小型机器人企 业的贷款,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20%给予贴息,最长不超 过 3 年,每家企业最高贴息不超过 50 万元。
14.优化上市前激励政策。对申请在境内A 股上市的本市企 业,分阶段共计补助 500 万元。其中: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、进 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后,给予 200 万元补助;向中 国证监会或沪、深、北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,再给予 300 万元补助。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,分阶段 共计补助 400 万元。其中: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企业,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,给予 200 万元补 助;通过审核后,再给予 200 万元补助。对在新三板基础层、创 新层挂牌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 10 万元,实现首次 股权融资的再给予融资额 1%且不超过 50 万元的补助。对在河北 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,给予一 次性前期费用补助 5 万元;对在河北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企 业,实现首次股权融资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(含)的给予融资额 1%且不超过 10 万元的补助。
六、强化推广应用
15.支持打造“机器人+ ”应用场景。征集培育机器人典型 应用场景,对入选市级“机器人+ ”典型应用场景且项目投资额
不低于 100 万元的,每项分别给予机器人相关企业和用户单位各
20 万元奖励,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 万。
16.支持机器人化技术改造。每年征集培育一批基于“机器 人化 ”的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,对牵头参与 重点项目的机器人相关企业,按“机器人化 ”项目金额的 10%给 予补助,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。
备注:本政策中所有项目奖补资金均由市本级负担。有效期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。